為保障光明大街市政工程的順利實施,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水平,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現將光明大街市政工程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本次征收范圍為光明大街市政工程規劃紅線內涉及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具體以規劃部門核定的范圍為準。
二、補償方式
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 貨幣補償:按照市場評估價和有關規定計算補償金額。
- 產權調換:提供位于規劃安置區的房屋進行置換,按評估價值等面積置換或差額補償。
三、補償標準
- 房屋價值補償:由具備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征收決定公告之日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確定。
- 搬遷補助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給予一次性搬遷補助。
- 臨時安置費:選擇產權調換的,在過渡期內按規定標準發放臨時安置費。
-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對經營性用房按規定給予相應補償。
四、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征收簽約期限為60個自然日。
五、聯系方式
征收辦公室地址:光明大街市政工程指揮部
咨詢電話:XXX-XXXXXXX
請相關權利人及時與征收辦公室聯系,辦理征收補償事宜。對補償方案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意見。
特此通告。
光明市人民政府
2024年X月X日